怪就怪天气

何必求神仙

《倘若我没离开过纽约》

我从没离开过纽约。

我是说,假如。

我在宴会上认识一个叫彼得•帕克的男孩,他的父亲与我父亲名下的生物基因研究所有合作关系。

大概六岁,或者是七岁的时候,哦老天,我记不清了,他的父母因不知名事故去世,被住在皇后区的叔叔婶婶收养,期间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是要好的朋友。

就这么到了读高中的年纪,彼得的成绩很好,但是他太沉迷于科学世界了,又过于害羞,被叫做书呆子。但是,谁在乎那些名头呢,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哈利•奥斯本是彼得•帕克永远的最好的朋友,我们站在天台上,他这样说着。天台很高,可以俯视这座城,风不是很急,他在笑,我也在笑。

某一天,他溜进了康纳斯的实验室,意外被蜘蛛咬了,事情从那一天开始变得不一样:他获得了超能力。

彼得很聪明,我一直都知道,他是个天才,他在基因学跟科学上同他的父亲一样有超乎常人的天赋。

他替康纳斯算出了公式,他太沉迷于那些科学数据了,间接导致了他跟本叔的争端(我知道他一直对父母的死耿耿于怀,他渴望找到些什么),然后他跑出了家门。屋漏偏逢连夜雨,他不在的时候,本叔被劫匪所害。

被通知这件事时,我们正走到便利店门口,预备买些什么垫垫肚子(我得说他真是个傻瓜,口袋里没有几个钱就跑了出来),再带一些梅姨跟本叔喜欢的东西,然后我陪他回去道歉。我看见他接了一个电话,突然停住了步伐,呆愣在那里,然后一路狂奔,我怎么也追不上。

我们看到了那张嫌疑人肖像,他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梅姨悲伤过度进房间休息,只剩我们两个人时,他颤抖着跟我说他看着那个人抢劫了便利店,但是什么都没做。我没有接话,碰碰他的肩,两个人紧挨着坐在台阶上,月亮出来了,我给他唱小时候的歌谣。

“I see the moon. The moon sees me.”

“God bless the moon. And God bless me.”

他太累了,我是指,心理上的。

我向来不是个善心的人,没觉得他有义务去阻止什么,哪怕他有了一些神奇的能力,可恰巧,恰巧是那一天,恰好是皇后区。

彼得•帕克,书呆子,穷小子。

我分享着他所有的秘密,没有格温•史黛西,只有我:哈利•奥斯本,独享他的秘密。

我太了解他了,我知道他一定会做些什么。当他成为穿着红蓝配色的制服,成为“义警”蜘蛛侠,我所能做的就是支持他,给他所有我能给予的帮助。

The moon sees somebody you want to see

When you see the moon, and stars so bright.

God bless the moon. And God bless you.

Peter Parker,God bless you.

我们依旧要好,甚至一起租了公寓,开启了我们的同居生活。同居,老天,我不能更爱这个词了。

彼得与不法分子斗智斗勇,我提心吊胆。公寓里准备着各种药物,为了他的小命着想,奥斯本的紧急呼救器在任何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我得说,思虑太多对我的病情可一点好处没有。

等等,我是不是没有说过,奥斯本家的下一任继承人,也就是我,是个活不长久的病秧子。

我想活下去,但愿意相信,接受他的意见。

彼得•帕克,我的挚友,会如何用他那天才的大脑帮助我?用我的DNA复刻实验抑或是其他什么。

我又会不会致力于研究蜘蛛战衣改进技术,为了他连我最爱惜的命都不顾?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因为没有假如。

事实就是,十一岁我读寄宿学校,后面又去了巴西,新加坡,欧洲,回来之前我再没见过彼得•帕克。

是格温,分享保守他的秘密;陪他度过本叔去世的低谷;为了彼得帕克,连蜥蜴人她都敢拎着椅子去抗;她陪他英雄主义,不顾个人安危争分夺秒完成他们的救城之举。

至于我,当然是在欧洲逍遥快活。

父亲病危,我回了纽约,接管奥斯本家的产业,跟股东们唇枪舌战。

会议上有人通知我,彼得帕克来了。

我推开会议室的门,站在楼梯高处,他穿着黑色外套,背着双肩包,靠在门上说“哈利,好久不见。”

他走上楼梯,我们叙旧,他其实很健谈。我说我在开会,他退了回去,我应该晚一点说的,起码等他一直走到我面前,给我一个拥抱,可惜迟了,他快要握上门把手。

我向下走去,“你把牙套摘掉了。”

彼得扭过头看我。

“现在你的脸上就数眉毛最难看了。”

假话,他的眉眼生得最好看。

他笑起来,讲话都是抑制不住的笑意,“又来了,又来了。”

我们开着玩笑,大笑着走向彼此,他给了我一个拥抱,我们通过衣服汲取着对方的温度。

我们在街头闲谈,我学着他不走楼梯,从扶手上滑下去,他靠着海边的栏杆,我说小心点。

我父亲送我离开的时候,我想把这里的一切都忘干净,当然也包括他。

他说,不用解释。

Fine,不用解释,我们都是被抛弃的人。

彼得说他相信最终一切会变好,我哪等得起什么最终啊,我的命等不起。

我调侃着蜥蜴人,蜘蛛人,却不知道眼前的这位帕克先生,就是蜘蛛侠。

再然后,我感觉到我的身体衰败下去,我求他救我,他没同意。

起初他不肯解释,后来我不愿意听他解释。

八年前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现在我们,不信任彼此。

没多久我得知了“特殊项目”早就提取了蜘蛛毒液,我看到了续命的希望。

还没来得及进一步查询,就发现门肯盗用我的权限,做非法人体实验,紧接着门肯闯了进来,把一切都栽赃给我,我们爆发了争吵。

“别想把我也埋进去。”

“我看你已经快入土了,只是时间问题,你会像你父亲一样,死得很痛苦,不同的是,没人会想念你。”

“死得很痛苦”,“没人想念我”这些话一直盘旋在我脑海里,极大地刺激到了我,于是我跟麦克斯做了交易,在他的帮助下,我成功得到了蜘蛛毒液。

事情不太对头,应该说全都乱了套。我不再是我,它控制着我的思想。

无聊时我会想起什么?

我的母亲?我记不起她的面容,我的到来消耗了她太多的生命力,导致她早早离世。

我的父亲?哈,我想念什么,十一岁的寄宿学校,十六岁生日那张写着“敬请笑纳——诺曼•奥斯本”的卡片,还是他到死才肯告诉我奥斯本家族所受的诅咒和他未竟的事业?

拨开那些一闪而过的人或物,我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清晰面孔:彼得•帕克。

我们怎么把关系搞得这样糟?

我只是想活,迫切地想要活下去,谁不想活着,这有什么错呢?

我注射了毒液,在痛不欲生中变成绿色怪物,穿上战甲,再飞去找蜘蛛侠,好完成我跟麦克斯的交易。看着站在蜘蛛侠身边的格温,想起闲谈时他提起女友,终于知道他的身份。

凭什么他能完美融合超能力,妒恨占据我的脑海,我再不是我。

打斗中蛛丝被齿轮绞断,格温落了下去,像只蓝紫色的蝴蝶。

我,或者是他,随便吧,反正我们共生,总之这个躯壳进了监狱。

不该是这样的,不该是这样的。

倘若我没离开过纽约,倘若我去欧洲不回来。

二选一,哪一个都不会像现在这么痛苦。

埋怨他,嫉恨他,又荒唐透顶,无可救药地爱他。是的,爱他。

去他妈的蜘蛛侠,去他妈的彼得帕克,去他妈的最好的朋友。

我忘不掉,我被送离纽约时发誓忘掉这里的一切,又忘不掉他金色的短发跟静水一样的双眼,忘不掉他在父母葬礼上的手足无措小心翼翼,忘不掉我唱关于月亮的童谣,他靠着我睡着。

回来后我大可以不见他,让他在会议室外吃闭门羹,大可以任由他从楼梯上退回去开门离开,大可以拒绝他的拥抱……

可惜我割舍不掉,他不再是记忆里那个小小一只,靠着我的肩的小彼得,他个子很高,聪明得可以说是天才,英俊的面容,灵活的身手,过剩的正义感。他足够好,却永远不会像八年前那样属于我。

可我无法将彼得•帕克剥离我的人生,八年不行,十八年,二十八年也不行。

因为那一管毒液,我变得不人不鬼,不再有电影里那样俗气至顶的男主或是男二设定的漂亮皮相。

偏我还这样,俗气至顶地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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